近日,漳州市发布了《漳州市中心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新政,漳州市中心城区将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由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定价,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市场化。
取消价格备案制度后,开发企业将拥有更高的自主权,可以根据项目开发成本和市场需求自主定价。这将增加企业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更真实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将房地产发展交还给市场。对于购房者来说,取消价格备案后,各类型、档次的产品更加丰富,选择空间更大,能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需求。
此外,新政还推行商品住宅和车位同步预售,购房人可在购买住宅的同时选购车位,有利于促进车位去化和企业回笼资金。同时,新政还优化了房屋征迁安置政策,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而是通过统筹存量安置房、统购存量商品房或实施“房票”安置等方式满足安置需求。
此外,新政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打造改善性住房“好房子”样板,推动商品住宅的高质量供给。同时,优化规划管控,推动融资协调落地,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漳州市的新政将有效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和幸福感。同时,取消价格备案制度将使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更加透明,有助于形成更为合理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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