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发布了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通知,对购房者来说是个好消息。根据新政策,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20%,与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一致。这将降低购房者的经济压力,提高购房的可行性。
此外,新政策还优化了房产查询要求。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核定住房套数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这意味着购房者不再需要提供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证明,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要求的住房。
此次政策调整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这将进一步满足购房者的资金需求,提高购房的可行性。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贷款额度的调整是阶段性的,执行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此外,新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购买自住住房的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建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 漳州市
- 公积金贷款
- 首付比例
- 最高贷款额度
- 购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