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漳州高新区党工委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漳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近日,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印发了《漳州高新区党工委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漳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漳高委〔2021〕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推进该通知的贯彻落实,现对《实施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健全我区人才政策体系,做好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来区创业创新,促进人才发展,制定出台本政策。
二、适用范围
经漳州高新区辖区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已获得国家、省、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
三、保障政策
对我区引进的确定在漳州市定居并在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龙海市、南靖县购买自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分类及购房补贴标准参照《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漳委人才〔2014〕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类80万元,第二类60万元,第三类40万元,第四类30万元,第五类20万元,《实施办法》中未涉及的但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特级、A、B、C类人才,补贴标准对应参照*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购房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每年年底发放一次。租房补贴标准参照《漳州高新区进一步激励人才创业创新若干措施》(漳高委〔2018〕75号)执行。
四、申请需提供材料
1.《漳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或《漳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补助申报表》;2.申请人获得的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须提供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漳州市区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5.申请人上一年度个人完税证明;6.择申请租房补贴的,需提供有效租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选择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提供房屋所在地在漳州市范围内的有效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7.选择申请租房补贴的,其它需要的材料参照《漳州高新区进一步激励人才创业创新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提交。
- 漳州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