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龙溪北路项目(漳华东路至北仓路段)土地与房屋征收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会议纪要,区政府决定对龙溪北路项目进行土地与房屋征收。
根据通告,征收范围为龙溪北路项目的南起漳华东路、北至北仓路段,具体区域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征收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具体执行参照《漳州市龙文区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征收期限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20日止。被征收人应当服从建设项目需要,在征收期限内完成搬迁。征收单位包括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自然资源局,征收实施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步文街道办事处。
根据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设立或变更租赁关系;不得在红线范围内临时搭盖、竖立广告牌。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工商、税务登记、迁入户口等审批手续。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改建线路,并及时配合政府做好征收范围内线路迁移工作。
征收通告还规定了就近安置的原则,以便被征收人能够方便地继续居住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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