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芗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两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位于西湖生态园片区和天宝镇埔里村的5.1417公顷土地。这是为了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发布的。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根据公告,拟征收的土地面积分别为西湖生态园片区C28-02地块的0.0177公顷和D30地块的2.0146公顷。征地范围包括西湖生态园片区C28-02地块位于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以东、北仓路以西、西湖路以南,以及西湖生态园片区D30地块位于漳州市芗城区北江滨路以北、北仓路以东、公园路以西。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芝山街道渡头社区。征地的目的是为了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求。
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2日。
三、其他事项
根据公告,拟于2024年10月23日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在征收土地范围内进行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将不予补偿。公告要求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张贴公告,并及时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实施单位为芝山街道办事处,将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另外,另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天宝镇埔里村的3.1094公顷土地,用于辉顺角钢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告期限和其他事项与前一则公告相同。
漳州芗城区发布了两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5.1417公顷土地,分别位于西湖生态园片区和天宝镇埔里村。这是为了实施相关规划和政府组织的开发建设需求而进行的征收。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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