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文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征地公告,宣布将征收朝阳街道打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为3.7821公顷。根据公告内容,被征收土地将用于建设工矿仓储用地。
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按照《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执行。同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将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民将采取货币安置方式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土地安置补助费将直接拨付给被征收土地单位,由其负责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需安置的农民。同时,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将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对于不服土地征收决定的农民,他们有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公告要求,征迁实施单位在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对于不腾退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征地公告
- 土地征收
- 建设用地
- 补偿标准
- 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