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住建厅出台意见稿,并明确等级为C级的地产项目,将在完成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为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日前,省住建厅起草了《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现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意见稿,信用评价结果将按企业评价得分情况分为5个等级,包括AAA级、AA级、A级、B级及C级。
信用评价结果将与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优惠扶持等挂钩,实行分类管理。信用得分与信用等级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二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另外,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信用评级直接认定为C级,具体包括——
① 当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非正常登记注册/非正常经营状态(因经营地点变更导致地址异常者除外)。
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超越资质开发商品房项目。
③ 隐瞒真实情况、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④ 因企业原因,造成项目停工、逾期未交付。
⑤ 挪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未在期限内整改。
⑥ 开发项目存在结构安全问题,影响商品房正常使用。
⑦ 开发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的。
⑧ 违法违规销售商品房,扰乱市场秩序,或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⑨ 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优质房企将纳入行业“白名单”
并加强融资支持
AAA级、AA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作强,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抽检率的日常检查。纳入行业“白名单”管理,建议加强融资支持。
对C级信用的企业将向社会披露有关信用信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建立部门联动响应和约束惩戒机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C级房企项目需完成竣工验收
方可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AAA级、AA级和A级房企项目,在满足相关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前提下,建设形象进度达到±0.00以上,便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此外,经抵押权人同意,在抵押期间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预售许可后未销售房产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但在实际销售并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完成解押手续。
B级房企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到总楼层五分之一以上,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未参与评级房企项目,且无不良信用行为的,建设形象进度要求达到总楼层三分之一以上。
另外,B级及未参与评级的房企项目,处于抵押状态的商品房,不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
C级房企项目,则应在完成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C级房企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
需实行全额监管
AAA级房企项目,在申办商品房预售证时处于无抵押状态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调整为不高于工程总造价0.7倍;处于抵押状态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按规定不高于工程总造价1.2倍。
AA级房企项目,处于无抵押状态的,监管额度不高于工程总造价0.9倍;处于抵押状态的,监管额度不高于工程总造价1.2倍。
A级房企项目,处于无抵押状态的,监管额度不高于工程总造价1.1倍;处于抵押状态的,监管额度不高于工程总造价1.2倍。
B级及未参与评级的房企项目,且不存在不良信用行为,监管额度不高于工程总造价1.2倍。
C级房企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监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支取使用应经市建设局审核批准,并优先用于工程施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
另外,房企凭借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可提前释放监管账户相应额度资金,但仅用于本项目开发建设,确保本项目按期竣工交付。
福州已公示49家房企信用等级
仅1家企业获评AAA
截至目前,福州市房管局已在官网公示了三批次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情况,共涉及4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仅有1家获评3A信用等级,目前开发万科城市之光项目;9家获评AA信用等级,涉及厦门建发、保利、龙湖、福州建发(榕发)、新榕、融侨等知名房企。共38家获评A信用等级,另有1家获评B信用等级。
根据信用评价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每2年组织进行一次。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提交申报之日前2年信用信息,经市房管局按照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信用等级,发放“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 房企将分为5个等级,C级房企楼盘需现房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