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声音:
买方 吴先生:
“异地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东在角美建行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还没结清,我公积金缴交在厦门,没想到在漳州既能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又能办理‘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真是惠民多赢的利好政策。”
卖方 从上海赶来的张先生:
“公积金贷款也能办理带押过户,帮我解决了需要垫资结清原贷款才能过户的困扰,给我们带来太多的便利和实惠。”
4月3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发放了我市首笔“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标志着以“带押过户”新模式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我市取得了成功实践,实现零突破。
“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是指用住房公积金信贷资金(组合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向购买已设立有抵押权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优先用于偿还以该房屋抵押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贷款”)的贷款。
传统模式下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民众来说,已抵押的不动产买卖,需卖方先筹集资金归还原贷款解除原不动产抵押,方可办理过户并由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交易成本高、时间长,而且流程繁琐复杂。
新模式下,民众可以采用“带押过户”模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卖方只需预申请结清原贷款和注销原抵押,买方就可以将首付款转入规定账户。
“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推行,既可以有效降低买卖双方的时间成本,又可以减少卖方的资金占用成本;既让办理“带押过户”的对象继续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低息的权利,又通过交易和贷款资金转入银行监管账户的方式有效降低了交易风险。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以“满足群众迫切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积极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推进“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让群众办事更便捷,幸福感、满意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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